【導讀】維護仁道,像商湯、周武王一樣推翻暴君,不能說是弒君。大臣為了個人的私利。而篡權奪位,謀害國君,便是以下犯上的弒君,這是“人倫之大變,天理所不容,人人得而誅之”。因為春秋亂世,上無天子,下無方伯,為了維護道義,魯國作為一個諸侯國。如果按照《春秋》中假托魯國是“王”所在的地方,那么,就。必須對這樣的亂臣賊子加以討伐了。這是“春秋大義”的體現(xiàn)。其事,不敢有絲毫的怠慢。于敷衍塞責之心。盡了職責之后,事情需要由國君決定,臣子所應當稟告的是事。鄰國大臣弒君篡位,本國國君大權旁落,張岱《四書遇》中引袁了凡的話說:??v無益于齊,而君臣之大防,猶可默奪強臣之魄。因此,孔子鄭重其。事地稟告此事,也是為了警告魯國的三家大夫。君王無道而放棄作為。楚狂知道孔子之“圣”,但認為只能待“時”而后“圣”。毫不可為,豪杰不肯犯手;天下有一毫可為,圣賢不肯放手。孔子時代,明君固然沒有出現(xiàn),但是,孔子絕不是悲觀失望的心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