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規(guī)范新員工試用(見習)期管理,為新員工規(guī)范加強指導與考核提供依據(jù),以確保轉正的新員工符合崗位要求。加強對指導人的考。核和激勵,提高指導人的團隊意識和帶隊伍的能力。本制度適用于聯(lián)想研究院試用期或見習期的新員工及其指導人。由各部門助理在新員工到崗前兩天經部門負責人確定,將新員工指導人名單發(fā)送到綜合管理處招聘崗。能同時為三名以上新員工作指導。定期與新員工溝通、了解新員工最新動態(tài)。確定新員工參加集團入職培訓時間。督促新員工按期上報轉正材料。確定《崗位說明書》,并連同《應聘登記表》一同送至招聘專崗。與本部門助理共同確認相關辦公設備的準備情況。參會人員共同簽字確認。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不得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