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缺乏應有保障等使債權人不大愿意接受動產作為擔保物。此種情況與美國形成鮮明對比。美國銀行放貸著眼于借款人的獲利能力與償債能力,其抵押權的設定,僅為限制借款所加的條件,并以備在萬不得已時就該擔保物受償。此外,信用保險盛行,銀行的放貸顧忌更少,且據(jù)以確定借款人獲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的信用調查制度在美國尤為發(fā)達,是以動產抵押制度得以高效運行。由此可見,動產抵押制度是否發(fā)揮作用,相關制度的協(xié)力尤為重要,登記制度即為其中重要一環(huán)。 [3]據(jù)介紹,有關登記機關、登記內容、登記程序等規(guī)則留由《不動產登記法》規(guī)定?!恫粍赢a登記法》已納入立法規(guī)劃,但該法并不能調整動產登記?! 4]王澤鑒:《動產擔保制度與經濟發(fā)展》,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 (總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114頁?! 5]如《企業(yè)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辦法》第4條規(guī)定:“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由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向登記機關提交《企業(yè)動產抵押物登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有關動產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三)有關動產抵押物存放狀況資料。(四)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五)雙方代理人身份和權限證明文件。(六)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钡?條規(guī)定:“《企業(yè)動產抵押物登記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姓名、性別、住所。(二)申請抵押物登記的原因。(三)抵押物的名稱、數(shù)量、品牌、型號規(guī)格、號碼、出廠日期、使用年限、價值、存放地等。(四)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五)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shù)額。(六)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七)抵押擔保的范圍。(八)登記機關。(九)申請人。(十)申請日期。”第6條規(guī)定:“企業(yè)動產抵押物的登記事項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合同,抵押物的名稱、數(shù)量和價值,抵押擔保的范圍,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shù)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企業(yè)動產抵押物登記應當根據(jù)登記事項設立《企業(yè)動產抵押物登記簿》,供社會查閱?!薄 6]對企業(yè)而言,均有執(zhí)照注冊號,對社會團體、單位而言,均有登記證號?! 7] John ,Joachim E. Menze, Mihail Buruiana, Registration of pledges under the Law on Pledge of the Republic of Moldova of 23 May 1996,(visited Sep. 24,2000),(://. ) [8]余能斌、侯向磊:《我國動產抵押登記制度的缺陷與完善》,載《法學》2001年第5期,第36頁。 [9]參見張英:《關于讓與擔保登記制度的法律思考》,載《法制與社會發(fā)展》1999年第6期,第6頁?! 10] 〔日〕月岡利男:《登記請求權——其根據(jù)與發(fā)生原因》,載星野英一:《民法講座2物權(1) 》,有斐閣昭和63年版,第233頁。轉引自許明月:《抵押權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21頁。 [11]參見張龍文:《論登記請求權》,載鄭玉波:《民法物權論文選輯》,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98頁?! 12]參見劉春堂:《動產擔保交易法研究》,1999年作者自版,第7頁。 [13]參見袁桂成、吳建軍:《積極穩(wěn)妥開展抵押物登記管理》,載《工商行政管理》1997年第7期。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工商局:《大膽探索 不斷完善 依法做好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工作》,載《工商行政管理》1997年第7期。王貴興、孫濱:《抵押登記的做法與思考》,載《工商行政管理》1998年第7期。 [14]參見黃輝:《中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立法思考》,載《北京科技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 》2001年第3期,第70頁?! 15]孫憲忠:《德國物權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44頁?! 16]參見李穎琳:《抵押物登記中的審查責任》,載《工商行政管理》2003年第5期,第42頁?! 17]目前我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中辦理抵押登記的人員太少。參見甘國屏同志在全國打擊合同欺詐暨抵押物登記經驗交流工作會上的講話,載《工商行政管理》1997年第10期,第6頁?! 18]參見姜明安主編:《行政法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02~203頁?! 19]參見梁慧星主編:《中國物權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04頁。 [20]參見前引14黃輝文,第71頁?! 21]實踐中即有登記機關承擔870萬元賠償責任的事例。參見《南方周末》2003年7月10日?! 〕鎏?《法學家》2007年第6期18 /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