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容簡介】
代中葉,英國在股份公司法(Joint Stock Companies Act)中就做出明確規(guī)定,公司的財務報表必須做到完整性和公允性(Full and Fair),隨后,修正法案將完整性和公允性改為準確性和公允性(True and Fair)沿用至今。最早提出公允價值這一概念是美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ACPA)公布的《會計準則委員會(APB)報告書第4號文件》(APB Statement )中,第一次對公允價值進行定義:“在交易市場上以貨幣資金對資產進行交易或以非貨幣資金對資產進行置換交易時所確認的價格[32]”。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fā)布了有關廠房、不動產以及設備的財務會計準則中首次對公允價值進行了較為準確的定義即“無關聯(lián)關系的交易雙方對交易資產的市場情況較為熟知,在雙方一致自愿且有交易意圖的基礎上,對該資產進行交易達成的價格”[33]。20世紀80年代,美國金融業(yè)迅猛發(fā)展,大量金融衍生產品推向市場,但由于金融市場發(fā)展過快,自身的矛盾導致大量金融行業(yè)因金融產品交易收到損失,金融家認為歷史成本信息未能向使用者提供財務預警作用。1990年,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取代會計準則委員會(APB)成為美國企業(yè)會計準則的制度機構后提出對金融市場上的各類金融產品及衍生金融產品運用公允價值確認計量。FASB對已有會計準則進行修改,將公允價值全面應用于會計界。由此,公允價值進入全面應用階段。1996年在財務會計準則公告第125號(SAFS125)中指出,“在自愿非關聯(lián)交易主體之間對資產或負債進行交易或轉移的價格”[34]。隨后制定的SFAS10SFAS11SFAS11SFAS12SFAS13SFAS137和SFAS140,分別從金融產品的確認計量、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確認及后續(xù)計量、衍生金融產品的初始確認和后續(xù)計量以及金融資產的轉移等等明確了公允價值在金融工具中的應用。2006年9月,F(xiàn)ASB 發(fā)布了SFAS157對公允價值進行了明確界定:“交易主體在交易日或資產轉換日對交易客體交易時所收到或付出的價格”[35]。SFAS157 是第一份公允價值操作手冊,從概念的界定,應用的范圍,以及實施準則都做出了具體說明。重中之重的是,SFAS157建立了公允價值估值層級理論:“第一層級為企業(yè)在計量日能獲得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報價的,應該以該報價為依據(jù)確定公允價值;第二層級是指企業(yè)在計量日能獲得類似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的報價,或者是相同或類似資產或負債在非活躍市場上的報價的,以該報價作為依據(jù)做必要的調整以確定公允價值;第三層級是指當企業(yè)無法獲得相同或類似資產可比市場交易價格的,應當以其他反映市場參與者對資產或負債定價時所使用的參數(shù)為依據(jù)確定其公允價值”[36]。公允價值計量進入統(tǒng)一計量、拓展應用的階段。金融危機爆發(fā)后,由于美國政府和美國金融界持續(xù)施壓,要求停止SFAS157的使用。FASB在重壓之下,并沒有全盤否定公允價值,而是迅速發(fā)布了SFAS1571571571575對公允價值進行修訂,停止公允價值在租賃業(yè)務中的應用以及暫停在負債披露過程中對公允價值的運用。明確公允價值在非活躍市場條件下的確認原則,并針對金融危機后企業(yè)大量資產減值的情況制定實施準則確保企業(yè)能夠準確判定資產或負債的交易有序與否以及市場活躍與否。同年,為緩解金融危機給金融市場帶來的壓力,IASB發(fā)布IAS39號文件,放寬對金融工具重分類的范圍,為了緩解金融工具大量資產減值的情況愈演愈烈,控制賬面未實現(xiàn)的資產減值損失,將金融資產中的以公允價值變動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資產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資產。2009年IASB為完善公允價值的應用,發(fā)布征求意見稿,建立公允價值計量框架體系,達到國際趨同。歐洲財務報告咨詢小組(EFRAG)于2012年11月針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IFRS9)發(fā)布的征求意見稿。建議將對特定金融資產引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計量類別進行變更。2013年1月,作為《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計量》(IFRS13)的相應修訂, IASB就已減值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修改了《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值》(IAS36)中的部分披露要求。但是,上述修訂中的某項修訂可能將導致此類披露要求比原先預期的情況更為寬泛。IASB通過發(fā)布《非金融資產可收回金額的披露(對IAS 36的修訂)》對此進行了糾正。2013年6月7日,為確定某家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是否為投資公司,F(xiàn)ASB和IASB發(fā)布了《會計準則更新》(ASU),對于公司財務報表的使用者而言,投資公允價值的計量是他們最為關心的事項。,按照公允價值報告投資事項。本次更新進一步明確了投資公司的特征,并為這些公司提供了實施公允價值方面全面的指引。 公允價值在我國的發(fā)展歷程我國引進公允價值時間較短,從1998年至今不過十余年,公允價值的引入對我國會計界一直受受托責任觀為主導的核算體系帶來了不小的沖擊,也是對一向適用歷史成本信息深信不疑的歷史成本計量模式的挑戰(zhàn)。故公允價值的發(fā)展并不是一帆風順的,1998年至2000年的初始嘗試階段不過短短三年時間,在2001年就被全面棄用公允價值,直至2006年會計新準則的出臺,公允價值又被重新啟用,這在會計界也為少見。公允價值在經過了大起大落的經歷后才逐漸被接納。(1998—2000年) 1997年黃世忠發(fā)表文章《公允價值會計:面向21世紀的計量模式》正式標志著我國對公允價值的引入進入了開篇紀元,在深入研究國外公允價值的運用情況,并針對我國具體國情闡述我國引入公允價值的必要性[37]。次年六月為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體制,并與國際會計準則相趨同,財政部發(fā)布《企業(yè)會計準則—債務重組》,在會計準則中正式引入公允價值這一概念。財政部給出的公允價值定義為:“熟知市場環(huán)境的交易者基于非被迫或破產清償?shù)墓灰?,本著雙方均自愿交易原則,對資產或債務交易時確認的交易額[38]?!贬槍唧w事項,在準則中也做出了具體規(guī)定:在債務重組過程中,如果以公允價值計量非現(xiàn)金資產和轉為股本的資產,則債務方可將上述兩項資產與其擔負的負債之差值計入債務重組損益。公允價值除了應用于債務重組過程中,會計準則還將其引入了對外投資和非貨幣性交易事項,分別計入《企業(yè)會計準則—投資》和《企業(yè)會計準則—非貨幣性交易》準則中。值得一提的是,在這二則準則中,對獲取公允價值的方式首次做出了說明:“公允價值可以是市價,也可以是可變現(xiàn)凈值”[39]。公允價值在我國的初始嘗試階段,公允價值作為成本還是價值對資產進行確認還尚不明朗。但可以看出,公平非關聯(lián)交易是運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的前提所在,公允價值能夠體現(xiàn)資產轉移或清償負債時點會計要素的真正價值。此時,對于公允價值在我國的全面運用雖然有質疑聲音的存在,但是憑借在國外的成功運用以及我國支持者占絕大多數(shù)、財政部和會計界加快完善我國會計準則體系的步伐,公允價值在我國的應用一直保持著極大的熱情。(2001—2005年) 自公允價值具體應用于投資、債務重組以及非貨幣性交易后,市場上出現(xiàn)某些企業(yè)利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對會計盈余進行操控,例如紅光實業(yè)、ST黎明、麥科特舞弊等事件都涉及到了這一問題:非貨幣性交易方面,企業(yè)利用公允價值用不良資產換取優(yōu)質資產;債務重組方面,債務人在用非貨幣性資產清償債務過程中,利用公允價值計量與賬面價值之差確認的債務重組利得而增加當期收益等等情況。因此,2001年,財政部緊急修改會計準則,全面回避公允價值計量,改回按歷史成本計量,按賬面價值進行確認。公允價值修訂前后對比情況見表(21)。表21 公允價值修訂前后對比情況Table 21 Fair value contrast before and after revision會計準則修訂前修訂后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長期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以賬面價值計量長期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并刪除公允價值定義。債務重組債務人運用公允價值計量非現(xiàn)金資產或股權,其公允價值與非現(xiàn)金資產或股權賬面價值的差值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債務人將非現(xiàn)金資產或股權的賬面價值、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現(xiàn)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或資本公積,不確認債務重組收益。非貨幣性交易運用公允價值對同類型或非同類型的非貨幣性交易的換入換出資產的價值。一律按換出賬面的價值為基礎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但是同時換入多項資產時,以換入資產公允價值作為分配各項資產入賬價值的標準。從表中不難發(fā)現(xiàn),財政部全面回避公允價值計量,停止對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發(fā)展,重新強調會計核算的謹慎性和真實性。我國全面回避公允價值主要的原因是:(1)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全成熟,要素市場活躍性較弱,資產和負債公允價值很難獲取,交易過程中交換價格多受制于主觀因素,易造成利用公允價值平滑收益、虛增利潤、粉飾企業(yè)財務報表、影響投資者投資意向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2)公允價值估值層級技術的運用尚不成熟。在公允價值估值層級中,第一層級中,公允價值完全來自該會計要素的市場報價。而在第二和第三層級中,由于沒有活躍的市場條件,在對同類資產報價或對資產定價參數(shù)基礎上人為進行調整過程中,為平滑企業(yè)利潤出現(xiàn)操控現(xiàn)象。(3)缺少公允價值監(jiān)管體系的建立。公允價值在估值的過程中存在主觀性,故健全的市場機制、資產評估機構和監(jiān)管體系缺一不可。公允價值引入時期,沒有建立相對應的監(jiān)管體系,故助長了使用者濫用公允價值的現(xiàn)象的發(fā)生。雖然停用了公允價值的運用,但是對與公允價值的研究沒有止步。棄用公允價值并不代表對公允價值的否定。財政部多次指出,公允價值在我國會計準則中的運用需要市場環(huán)境、估值技術等多方面因素共同發(fā)展,而我國現(xiàn)階段尚不成熟,應以歷史成本計量為主。對于公允價值的引用,應謹慎行之,不能操之過急。(2006年—現(xiàn)在) 我國進入WTO后,經濟全球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快,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fā)展,股權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越來越多的股票、債券、基金等金融產品在交易所掛牌上市,使得這類金融資產的交易已經形成了較為活躍的市場,我國已具備了再次引入公允價值的條件,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工作勢在必行。從2005年發(fā)布六批征求意見稿,共涉及20余項會計準則的修改。其中最為引人注目的當屬公允價值的再次引入。直至2006年2月,以現(xiàn)有企業(yè)會計準則及征求意見稿和國際會計準則為藍本,針對我國具體情況,財政部發(fā)布《新企業(yè)會計準則》中對公允價值重新進行了定義:“在公平交易中,交易雙方自主進行資產交換或者清償債務的金額[40]?!痹跁嫽緶蕜t中明確提出,公允價值作為第五種會計計量屬性與歷史成本計量、重置成本計量、現(xiàn)值計量以及可變現(xiàn)凈值計量共存。38個具體會計準則中,有17個涉及公允價值計量,詳細見表(22)。主要體現(xiàn)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同控下的企業(yè)合并、債務重組以及非貨幣性交易方面。其中,投資、債務重組以及非貨幣性交易全部恢復公允價值計量,趨同于國際會計準則。相較于以前,新企業(yè)會計準則擺脫了賬面價值進行初始計量,后續(xù)計量確認為權益的舊模式,改為后續(xù)計量將轉換日的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金融危機爆發(fā)后,我國并沒有再次停止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應用,也沒有像美國一樣急于修改會計準則,而是提出應當在運用過程中更加審慎運用。在財政部發(fā)布的《中國企業(yè)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xù)全面趨同路線圖(征求意見稿)》上,針對公允價值在后金融危機時代的運用問題上指出:“我國運用公允價值是在歷史成本信息的基礎之上建立起來的,新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的再次運用的市場環(huán)境是非常穩(wěn)健的。同時,還會通過各種形式來提示上市公司謹慎采用公允價值計量。例如房地產,雖然規(guī)定有兩種計量模式,但要求盡可能地采用歷史計量,慎重采用公允價值計量”[41]。在對理論和實務界征求了意見后,《路線圖》將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從現(xiàn)行的四類簡化為以攤余成本計量和以公允價值計量兩類。具有基本貸款特征并以合同收益為基礎管理的金融工具以攤余成本計量,其他金融工具仍以公允價值計量。從公允價值的發(fā)展歷程可以看出,公允價值是在轉換日或交易日,交易主體自愿達成資產轉移或清償債務形成的交易額。公允價值計量有著以下特點:首先,公允價值的獲取必須是在成熟穩(wěn)定的市場環(huán)境(即市場環(huán)境存在公正公平的交易)下進行。其次,交易雙方必須達成自愿協(xié)議,不可存在強迫另一方交易現(xiàn)象。再次,公允價值是對某一時點交換資產或清償債務的市場價格的確認,并非該資產或負債真正的內在價值。由于市場條件下存在公平交易,那么,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公允價值預期真正的內在價值并不會相差太遠。表22新企業(yè)會計準則中涉及公允價值一覽表Table 22. List of Applying Fair Value Measure in New Accountant Criterion會計準則初始計量后續(xù)計量會計準則初始計量后續(xù)計量存貨√√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非貨幣性交易√—資產減值√—股份支付√√債務重組√收入√—政府補助√—企業(yè)合并√√租賃√√金融工具√√金融資產轉移√√套期保值√√石油天然氣開采√√ 實施公允價值計量的原因 實施公允價值計量的歷史原因由于我國在會計核算過程中一直重成本輕價值,為保證成本核算的謹慎性和可靠性,四大計量模式中始終以歷史成本計量為核心。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fā)展,股權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越來越多的股票、債券、基金等金融產品在交易所掛牌上市,使得這類金融資產的交易已經形成了較為活躍的市場,以歷史成本計量的財務信息已經不能滿足于貨幣由于通貨膨脹而變動的趨勢,亦不能體現(xiàn)出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另一方面,各種短期金融產品及衍生金融產品的大量產生,使得我國在會計處理時,為反映金融工具的價值變化,需要充分考慮市場條件在短期內的變化,公允價值應運而生,符合實質重于形式的會計原則。在財務信息披露上,以往的歷史成本信息不能適應當前快速發(fā)展的經濟技術,造成了與企業(yè)真實狀況不符的情況。例如,企業(yè)資產在市場環(huán)境和科學技術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