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簡稱集團)人才引進渠道,進一步完善集團內部人才推薦機制,特制定本辦法。理、集團總部部門副經理、一級子公司副總經理。一級子公司廠部長級別。級工程師或享受國務院津貼。工作經驗優(yōu)先考慮;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2年及以上海外相關工作經驗的人才。國內外知名院校畢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有培養(yǎng)潛質的應屆畢業(yè)生;被推薦人需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履歷;經驗、教育背景等內容;背景調查不合格則推薦程序終止;薦才成功后集團將對推薦人進行物質與精神兩方面激勵。準,儲備類人才不予獎勵。擔,“伯樂獎”證書于每年年底由集團統一頒發(fā)。30%,物質獎勵將以現金形式發(fā)放。推薦人不得泄露公司有關人事、薪資等機密信息;取消推薦人的推薦資格并按照公司相關規(guī)定對推薦人進行負激勵;行溝通,如符合要求并被最終被集團錄用將按照獎勵標準對推薦人進行獎勵;本管理辦法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與修訂。起執(zhí)行,集團其他相關人才推薦制度即日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