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章程的規(guī)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第四條公司實行以員工為中心,人人參與的管理制度;實行科學化、現代化的管理。將以科技為根本,以效率為目標,以全體員工為依靠,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第五條公司通過發(fā)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予以獎勵、表彰。第八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第十一條公司所有員工必須維護公司聲譽,保守公司商業(yè)秘密。并經部門主管或總經理申請批準。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guī)定保存。向制定規(guī)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病假期間不計發(fā)工資。假單》,經相關領導核準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原則上事假每月不應超過3天。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確定正式勞動關系,決定不錄用者試用期滿不予錄用。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