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加強公司的規(guī)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fā)展壯大,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相應的條款。手冊規(guī)定的內容時,不得以不知其內容為理由或借口推卸責任或免除處分。,可另行頒布附則,附則與本手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私存、泄露,如有泄密,公司將根據保密制度給予相應懲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第四條嚴守紀律。不私拿或損壞公物,不做有損團結之事。電話鈴響立即接轉,鈴響不得超過3聲。人事行政部核查無誤方為有效。經直接上級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