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行,特制定本制度。中的原則及方法為依據。同時各分公司應從實際出發(fā),因地制宜地制。作與本制度相切合的行政費用控制與考核細則。支,分公司所屬門店為主要服務對象。費用比重與比率反應了一個分公司或者門店辦公費用輸出。不能僅從數(shù)據、表格等書面進行分析與控制。期的改進,重點是后期的改進。從手段、方法、思路等方面對一個個。與門店之間進行不斷的互動。調整和修正行政費用項目。正和改進,促進門店費用體系的優(yōu)化。的優(yōu)劣,提出改良和改進方法。人治轉變到“法”治。要求),對于原則與方法上發(fā)生的差異,附上改良建議或者計劃。情況及效果,下季度費用規(guī)劃。過錯,給予相關人員100元獎勵,在分公司范圍內通報表揚。不行使自己的義務,給予行政處罰200元,并通報批評。處罰,并通報批評。政處罰和賠償,處罰金額在100-1000內,情節(jié)嚴重者責令離職。作修訂,最終解釋權歸行政管理中心。第二條本制度試行6個月,如無另外通知,自動轉為正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