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由黨組書記主持或書記委托副書記主持,全。體黨組成員和按規(guī)定應列席的同志參加。根據議題需要,經會。議主持人同意,可通知有關局領導和股室負責同志參加。研究黨組自身建設、機關黨的建設及有關人事問題。由局長主持,副局長、紀檢組長、正副。主要研究或通報全局性的工。作,對全縣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決策。與有關股室協商,取得基本一致意見。未經協調的事項,不得。對列入會議的議題,有關股室應提供簡要的書。會議有關材料提前送與會人員。①嚴格控制會議數量。一年內,由縣教育局召開的學校。要在年前提出計劃,送辦公室統籌平衡,報黨政聯席會審定。經批準召開的各類會議,會前未辦理會議經費預算報批手續(xù)或不符合。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項目,一律不予結算。工作,按時移交機關檔案室。審定后答復交辦單位或交辦人。席的領導名單,報局主要負責人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