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加強公司備用金借支和使用管理,合理控制財務風險,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人支付備用金,同時借支人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借支1000元以上的大額備用金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并按照借支審批流程審批。的一定限額備用金,報銷時可不抵借支,直接支取現(xiàn)金。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的人員須經(jīng)。借支人必須按規(guī)定時限及時結清備用金,前款。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備用金外其余所有個人借支的備。用金都必須結清歸還,逾期不還的,一次或分次從工資中扣回。據(jù)須妥善保管備查。部門經(jīng)理審批權限1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由董事長審批。方可借支,但普通員工借支備用金不應超過其本人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