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管理,充分發(fā)揮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隊伍的示范和輻射作用,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特制定本《辦法》。教研中能起到指導、帶動和示范作用,在本地區(qū)有一定的知名度。累了成功經(jīng)驗,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任教師和教研部門教研員)總數(shù)的比例分別為1%、5%、10%,件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和選拔。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一周。評選堅持“公開推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對經(jīng)。評選確定的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頒發(fā)證書,并建立檔案。提高培訓兩種形式。師的培養(yǎng)對象進行培訓,培訓名額分配到縣(市)區(qū)和直屬學校,交流不少于2次。每學年至少幫帶3名青年教師,所。比等學術研究中取得二等獎及以上成績。育工作、培訓任務和科研任務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市教育局取消其稱號。昆明市教育局師訓高教處負。稱號的第七年起,自動取消所獲稱號,教育行政部門不再年審,市教育局每年隨機抽查各縣。和800元教科研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