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yè)為員工職業(yè)發(fā)展提供的有效保障。應不斷學習進步,以適應公司發(fā)展和員工實現自我價值及職業(yè)發(fā)展的需要。人力資源部制定公布相應的課程基礎學分。集團各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在培訓開展前。員工參加經認可的培訓課程,取得結業(yè)證書或考核合格后,即獲得相應的培訓積分。工參加培訓獲得結業(yè)證書的條件是:出勤率至少達到凈課程時數的80%,考試成績合格。工可獲得課程積分的三倍積分,并納入集團內部講師后備人才梯隊中。員工的職務每晉升一個級別,原則上上年度累積培訓積分應達15分以上。員工參加培訓的情況納入員工的年終考評系統(tǒng)。訓模范”、“培訓標兵”榮譽稱號,并給與相應的物質獎勵。每位學員必須準時參加培訓。開課后遲到10分鐘以內的,所獲積分降為80%,遲到10分鐘。及以上的,所獲積分降為50%,累計遲到達3次以上者,通報批評。年度培訓積分累計期限為9月1日至12月31日)。本辦法由行政管理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