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揚州市區(qū)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技術細則第一章拆遷評估總則第一條制訂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05號令)、《江蘇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揚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58號)、《房地產估價規(guī)范(GB/T50291-1999)》以及《城鎮(zhèn)土地估價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參照《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制定
2025-07-14 14:50
【總結】泰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評估技術細則附件附件一、被拆遷房屋分類及其說明㈠住宅房屋分類高檔住宅房屋包括獨立花園別墅、聯(lián)排別墅等;以上房屋均是指以商品開發(fā)或單位統(tǒng)一建設方式建造的房屋。一般住宅房屋成套住宅指以商品開發(fā)或單位統(tǒng)一建設方式建造的混合結構單元式住宅,內部功能布局明確,有獨立的廚衛(wèi)設施等。獨門院落指辦理合法手續(xù)后自行建造的獨門獨院住宅房屋,院落為獨家使用(獨
2025-07-14 00:44
【總結】 XX省城市房屋拆遷價格評估暫行辦法范文 城市房屋拆遷區(qū)位綜合價格評估研究 隨著2001年11月國務院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2002年3月《XX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的相繼出臺,房地...
2025-09-19 13:30
【總結】 城市房屋拆遷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
2025-09-19 23:01
【總結】項目三???拆遷房地產評估本項目主要內容21成本法的評估過程市場比較法在拆遷房地產中的運用任務1???運用市場法評估拆遷房地產v引言:v市場比較法是房地產估價的基本方法中最重要、最常用的一種,在估價實務中往往為估價人員首先選用。而在運用其他估價方法時,也必須以市場比較法為輔助,
2025-01-23 18:09
【總結】文檔格式為word版——可編輯、可修改 委托房屋拆遷評估合同 (標準版合同模板) 甲方:**單位或個人 乙方:**單位或個人 簽訂日期:**年**月*...
2025-04-02 00:32
【總結】 城市房屋拆遷與農村房屋拆遷有何不同 城市改建與房屋拆遷80%一、150字概括中心思想: 本文反映了我國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存著拆遷過程不合法、安置補償費用不合理、國家政策落實不到位、商業(yè)拆遷盜...
2025-09-19 22:46
【總結】城市房屋拆遷中補償評估問題的探討注冊土地估價師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孫琳房地產經紀人山東省“十佳”房地產估價師高級工程師英國RICS資深會員1城市房屋拆遷是當今各級政府非常關注的工作,國家及省雖然對房屋的拆遷補償有
2025-03-10 09:40
【總結】 第1頁共6頁 區(qū)城市房屋拆遷安置工作意見 為加快XX縣區(qū)改造步伐,保障房屋拆遷工作又好又快進行, 推動全區(qū)城市建設快速發(fā)展?,F就加快全區(qū)城市房屋拆遷安置工 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
2025-09-02 20:15
【總結】 第1頁共6頁 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 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根據徐政發(fā)(2024)22號《市政府關 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
2025-08-08 22:15
【總結】第一篇:南通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價評估技術規(guī)范 南通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價評估技術規(guī)范天下房地產法律服務網 南通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價評估技術規(guī)范 【實施日期】2003/02/20【頒布單位】通房[2...
2024-11-16 04:50
【總結】 城市房屋拆遷評估估價時點的思考[小編推薦] 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第一條為規(guī)范城市房屋拆遷估價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025-09-19 22:55
【總結】第一篇:城市房屋拆遷評估估價時點的思考[小編推薦] 遇到征地拆遷問題?贏了網律師為你免費解惑!訪問 城市房屋拆遷評估估價時點的思考 估價時點是評估房地產價格的時間界限,由于房地產市場...
2024-11-14 18:21
【總結】四、城市房屋拆遷〔基本知識〕o定義:城市房屋拆遷,是指拆遷人根據建設規(guī)劃要求和政府所批準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遷許可證的情況下,依法拆除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范圍內的單位和居民(被拆遷人)重新安置,并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一系列活動。o基本規(guī)范: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1991年3月22日頒布,2023年6月修改,并
2025-03-01 12:49
2025-03-10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