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達海外旅行社初步確定了行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楊某參加由宏達海外旅行社組織的新馬泰十五日游,發(fā)團時間定在4月30日,楊某一家總共需交團費一萬元。4月10日旅行社先讓楊某交了500元的定金,說游客參加自費項目的娛樂。在泰國旅游過程中,楊某的小孩在就餐過程中由于吃了不干凈的食物而導致。上吐下瀉,花掉了醫(yī)療費1200元。問題無法一一核實,只能根據(jù)反應的情況與旅行社溝通判定旅行社方給與一定的賠償,返還部分旅游費用。在合同訂立時,或訂立后、履行前,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他替代物。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合同是否成立及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承擔等內容有爭議時,雙方當事人都需要有證據(jù)證明。名參加了上月28日到本月3日的桂林旅游團。本月1日下午,按照游程安排,林幼青夫婦出發(fā)去恭城觀賞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