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則。程及股東大會賦予的職權(quán)。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向其報告工作,并接受其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董事不超過名。董事長、副董事長應當由公司董事?lián)?,并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互選產(chǎn)生和。董事會設秘書一人,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任期屆滿前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無故不得解除其職務。上述人員任期從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計算,至本屆任期屆滿時為止。但需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第八條董事均為自然人,且無需持有公司股份。事選舉并當選董事。行公司章程第八十條、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的有關義務。應當積極參加公司組織。如確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議,可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或表決。在任職期內(nèi),因其失職致使。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代其行使職責,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為股東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擔保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