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水平,特制定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局屬各施工項目。術資料和技術信息等。項目的各項技術工作應嚴格按企業(yè)技術管理制度執(zhí)。大型項目的總工程師一般應具備工程師職稱,特大型項目的總工。或大型以上工程項目還應設1名或1名以上內(nèi)業(yè)技術員協(xié)助總工程師工作。若工程開工后10日內(nèi)還未報審施工組織設計,上級部門應責令項目停?!妒┕そM織設計編制與管理》執(zhí)行。局的審批意見修訂后實施。告除報局外,還應抄送局科技部,送審報告必須附公司的審核意見。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附著支撐的設計與安裝設備拆除方案等;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料堆放應有可靠方案,嚴禁在樓板面隨意堆放材料或搭設臨建。④懸挑外架及超過25m高的落地外架;定履行上報審批程序。第十四條項目做好自審工作后,應督促建設單位盡快組織會審。并負責將記錄移交給項目資料員存檔。送交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經(jīng)同意簽字蓋章后,方可按變更要求施工。項目必須建立所有技術人員的學習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