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份有限公司干部離任審計制度》等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提升、免聘、辭職、離退休、強制休假等原因,離開原工作崗位,訓,持證上崗;是否堅持會計出納輔導制度等文件、規(guī)章。(二)檢查是否建立崗位責任制和相應考核制度,定崗定責,持對柜員業(yè)務事中、事后監(jiān)督。及內外帳務核對是否相符。各項報表留底裝訂成冊,入庫登記保管。的現象;檔案調閱是否符合規(guī)定,調閱檔案是否辦理相關手續(xù);及財產流失、賬實不符、損失浪費等問題。經濟案件發(fā)生,審計對象是否因承擔責任被追究行政責任。位的工作責任或重大失誤,確認其責任。第七條支行會計主管離崗由總行組織審計。出離崗審計意見書,經批準后由稽核部立項,組成審計組。第九條發(fā)出通知。第十條現場審計。憑證等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查取證核實情況。第十一條事實確認。第十二條出具審計報告。核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有關司法機。第十六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