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新修訂下發(fā)《恒大地產(chǎn)集團車輛管理制度》,自2021年6月1日起執(zhí)行。輛管理工作,特修訂本制度。制定相應實施細則。屬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單位所屬車輛管理。簽署意見→行政人事部簽署意見→董事長審批。月·臺,具體標準由各地區(qū)公司制定。第十條所有首次申請車輛使用費審批完畢后均須報集團總裁辦備案。其中車輛保險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雜費分類統(tǒng)計,填報《公務車費用報銷審批表》。50001元以上車輛使用人承擔15%,司機承擔2%,50000元以上司機承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