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質量、提高市場份額、降低運營成本,完成公司經營目標,考核對象包括行政人員、財務人員和業(yè)務人員等三類人員,每類人員適用不同的考核辦法。管理部總經理審定。成情況得出每月考核分數。6個月考核成績達到100分,獎勵人民幣500元;分,再次被視為“不能勝任工作”,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并工資待遇降3級處分;連續(xù)6個月考核成績達不到80分,管理部備案;年度考核成績取季度考核成績平均值。各項生產數據以財務數據為準,考核結果需經財務審。試用人員不參加考核,試用期獎金按50%比例發(fā)放。享受業(yè)績獎金人員由公司董事長確定。分社第一負責人最終裁定申述結果。本規(guī)定從下發(fā)之日開始執(zhí)行。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部門人員出現重大差錯,被集團通報批評。3起扣15%;4起扣20%;5起扣25%;5起以上的視為0分。至5000字差錯率在2字符,5000以上差錯率在3字符。因個人原因造成延遲上報數據,出現1次,扣5%;2次,扣20%;6起的扣30%;7起以上的視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