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nèi)容簡介】
B.辦理 ?電放 ?需要托運人提交保函,如已簽發(fā)正本提單,則全套正本提單必須收回。 C. 如托運人不能交回全套正本提單,則應至少交回一份經(jīng)正確背書的正本提單,同時應簽署保函。 ? 鑒于目前代理之間通過電子郵件進行聯(lián)系的越來越多,經(jīng)公司航線批準,可以在部分代理之間采用電子郵件作為進行電放的手段。 ? 副本提單放貨 幾種情況: ① 記名提單的收貨人憑付本提單或提單復印件加擔保提貨;或不提 供任何擔保提取貨物; ② 指示提單的通知人憑付本提單或提單復印件加擔保提貨;或僅憑 付本提單提貨; ③ 其它人憑付本提單或提單復印件加擔保提貨; ④ 提貨人偽造或變造提單提貨 ? 放貨應做到 : (1) 必須得到公司或部門領導書面確認 ( 2)通知承運該批或該票貨的船公司代理 ( 3)提貨人出具保函,并由出具單位蓋章 ( 4)由提貨人提供 150%的貨價擔保 通常,提單正面都記載了有關貨物和貨物運輸?shù)氖马?。這些事項有的是有關提單的國內(nèi)立法或國際公約規(guī)定的,作為運輸合同必須記載的事項,如果漏記或錯記,就可能影響提單的證明效力;有的則屬于為了滿足運輸業(yè)務需要而由承運人自行決定,或經(jīng)承運人與托運人協(xié)議,認定應該在提單正面記載的事項。前者稱為 必要記載事項 ,后者稱為 任意記載事項 。 第三節(jié) 提單的正面內(nèi)容 (1) 記載事項 各國關于提單的法規(guī)都對提單的必要記載事項作出規(guī)定,雖然有簡有繁,但是,從提單的法律效力和業(yè)務需要考慮,各國對提單的必要記載事項規(guī)定是基本相同的。我國海商法第 73條第 1款規(guī)定,提單內(nèi)容,包括下列各項: ① 關于貨物的描述: 貨物的品名、標志、包數(shù)或者件數(shù)、重量或者體積,以及運輸危險貨物時對危險性質(zhì)的說明 ②關于當事人: 托運人和收貨人的名稱、承運人的名稱和主營業(yè)所 ③ 關于運輸事項: 船舶名稱和國籍、裝貨港和在裝貨港接受貨物的日期、 卸貨港和運輸路線、多式聯(lián)運提單增列接受貨物地點和交付貨物地點; ④ 關于提單的簽發(fā): 提單的簽發(fā)日期、地點和份數(shù);承運人、船長或者其 代理人的簽字。 ⑤ 關于 運費 和其他應付給承運人的費用的記載。 ? 提單的正面內(nèi)容還可有一些以 打印、手寫或印章 形式記載的事項。一些是屬于承運人因業(yè)務需要而記載于提單正面的事項,如航次順號,船長姓名,運費支付的時間、地點、匯率、提單編號及通知人等。一些是屬于區(qū)分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責任而記載的事項,如關于數(shù)量爭議的批注;一些是屬于為減輕或免除承運人責任而加注的內(nèi)容,如為了擴大或強調(diào)提單上已印妥的免責事項,對于一些易于受損的特種貨物,承運人在提單上加蓋的以對此種損壞免責為內(nèi)容的印章等。 (2) 提單正面的條款 ? ① 裝船 (或收貨 )條款。 如: “Shipped in board the vessel named above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 the goods or packages specified herein and to be discharged at the above mentioned port of discharge or as near thereto as the vessel may safely get and be always afloat.”(上列外表狀況良好的貨物或包裝 (除另有說明者外 )已裝在上述指名船只,并應在上列卸貨港或該船能安全到達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點卸貨 )。 ② 內(nèi)容不知悉條款。 如: “ The weight, measure, marks,numbers, quality, contents and value, being particulars furnished by the Shipper, are not checked by the Carrier on loading.”(重量、尺碼、標志、號數(shù)、品質(zhì)、內(nèi)容和價值是托運人所提供的,承運人在裝船時并未核對 )。 ? ③ 承認接受條款。 如:“ The Shipper, Consignee and the Holder of this Bill of Lading hereby expressly accept and agree to all printed, written or stamped provisions, exception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Bill of Lading, including those on the back hereof.”(托運人、收貨人和本提單持有人茲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單和它背面所載一切印刷、書寫或打印的規(guī)定、免責事項條件 )。 ? ④ 簽署條款。 如: “In witness whereof, the Carrier or his Agents has signed Bills of Lading all of this tenor and date, one of which being acplished, the others to stand void. Shippers are requested to note particularly the exception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Bill of Lading with reference to the validity of the insurance upon their goods. (為證明以上各項,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已簽署各份內(nèi)容和日期一樣的正本提單,其中一份如果已完成提貨手續(xù),其余各份均告失效。要求發(fā)貨人特別注意本提單中關于該貨保險效力的免責事項和條件 )。 ( 3)提單背面條款 ? 提單的背面印有各種條款,一般分為兩類: 一類屬于強制性條款 ,其內(nèi)容不能違背有關國家的海商法規(guī)、國際公約或港口慣例的規(guī)定,違反或不符合這些規(guī)定的條款是無效的。 一類是任意性條款 ,即上述法規(guī)、公約和慣例沒有明確規(guī)定,允許承運人自行擬訂的條款。所有這些條款都是表明承運人與托運人以及其他關系人之間承運貨物的權利、義務、責任與免責的條款,是解決他們之間爭議的依據(jù)。主要條款內(nèi)容介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