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和解決經營中的問題,保證公司經營計劃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中不斷改進管理行為,促進員工和部門持續(xù)的績效改善。成責任和利益共同體。(一)以責任結果為導向,關注最終結果目標的達成。(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具體實例,強調以數據和事實講話。(三)堅持考評結合原則,考績效、評任職,面向未來績效的提高。書、職能中心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子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的績效目標和任職資格要求進行工作述職,并明確下一崗位的責任目標。第七條本制度規(guī)定的述職是指定期述職,其他述職類型參照執(zhí)行。(一)共同總結和回顧現有經營目標完成情況,提出相應改進措施;第十條述職會議的原則:保持友好氣氛,重在研討提高,不要責備。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會后監(jiān)督落實。人和董事會約定,爭取安排在董事會會議期間。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負責保管。會后,參會人員簽字。信息,述職人員應提前兩天遞交述職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