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jù)。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2.考績應以規(guī)定的考核項目及其事實為依據(jù);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第三條、適用范圍。本規(guī)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于公司全員。3.因公傷而連續(xù)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jīng)退職者。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guī)則規(guī)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體事實情節(jié),呈報經(jīng)理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具考核表送復審。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