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般而言,學科的研究視閾包括三個層。三是研究的立場。從總體上講,法學界對民族法學研究對。象的認識是一致的。史筠教授認為,“民族法學是研究一切。[2]目前,對民族法學的。關系的看法”已取得基本共識。但是,深入的把握有待于對研究對象的展開。究應該從什么角度、什么立場入手。法學的研究范圍進行了界定。他認為,“中國的民。二是關于規(guī)范一般的民族平等權利、一切散居。聚居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建立民族鄉(xiāng)問題的。由于民族區(qū)域自治是中國共產黨運用馬克思列。項重要的政治制度,因而關于民族區(qū)域自治的法制,是我國民族法制的主要內容。王天璽雖然沒有專門闡釋民族法學的研究范圍,窺見他的基本觀點。致意見,存在一些差別。究其實質,認識論的分歧是差別產生的。等問題的視角或研究目的的選擇上。四是人口較少民族權益保障法的制定和實施問?!对囌撁褡宸▽W的研究對象、方法和任務》,《貴。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