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四)與審計事項有關人員提供的口頭證據;客觀性是指審計證據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材料。相關性是指審計證據與審計事項之間有實質性聯(lián)系。充分性是指審計證據足以證明審計事項并形成審計結論。合法性是指審計證據必須符合法定種類,并依照法定程序取得。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收集審計證據。價證券等的盤點,并進行適當?shù)某椴?。務活動及其內部控制的?zhí)行情況等所進行的實地察看。數(shù)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據,應當注明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原因和日期。進行鑒定,如果發(fā)現(xiàn)審計證據不符合要求的,應當進一步取證。審計證據經過鑒定、整理后,附在相應的審計工作底稿之后。以取得的情況下,經集團審計部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單位與違反國家規(guī)定和集團規(guī)章制度有關的帳冊資料。第十六條審計證據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guī)定,歸入審計檔案。第十七條本辦法由集團審計法律部負責解釋。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