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發(fā)展力為主要著眼點。對課程的評價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提高評價的效度和信度。2.可操作性原則。區(qū)為評價目標,力爭評價公平公正,對全體課程參與者起到激勵作用。4.素質(zhì)培養(yǎng)原則。5.全面性原則。注重過程與結果,從不同的維度予以評價。校本課程的評價包括兩方面的評價:對各課程輔導教師的評價;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評價結果原則上按5:5劃分一二等,單獨。獎勵,積分在晉升職稱時可累加。課程審議委員會在課程申報結束后對教師的課程綱要進行審議,決定此校本課程能否開設。容、課程實施、課程評價以及課程開展所需條件。員會表決通過該課程能否實施。作品展示與介紹等。具體內(nèi)容見評價細則。校本課程對學生評價主要采用多維度、發(fā)展性評價。一學期內(nèi)能做到課程選擇無更換、不曠課、材料準備齊全。包括參與積極性、學習任務完成情況,在學習過程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者可被評為“陽光課。致,暗含目標;內(nèi)容符合學科邏輯或心理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