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有人員的智慧,激勵全員參與改善的士氣。適用于生產制造中心。改善應當涉及的范圍包括:。01)縮短生產制造周期,提高生產效率;02)作業(yè)方法、動作程序的改進,降低勞動強度;03)原料、零部件、成品的存儲、控制、搬運等改善事項;04)模具夾具、零件等的改善、設計及設備儀器改進維護保養(yǎng);06)品質改良及不良品防止等改進事項;09)提升公司人身、財產安全的措施;文件也不計入提案成立,必須是在正式生產后);11)其他各項有益改善。同時對各產線部門日常提案。改善相關指標達成情況進行考核。立后并于每月30或31日前報生產制造中心備案。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參與發(fā)布評審相關資料的準備。情況,每周進行提案實施進度通報,每月組織對已實施提案的完成情況核查。提案完成情況核實方法為抽查,最少5項,最多不超過總數(shù)的10%。其中任何一步,將兌現(xiàn)對相關人員的獎勵。審,根據(jù)評委現(xiàn)場評分確定獎勵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