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罪,依法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的,由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我國稅收立法權主要集中在中央。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稅務行政處罰。經(jīng)營活動的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設定罰款≤違法所得的3倍,且≤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設定罰款≤10000元。稅務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主要是縣以上稅務機關。各級稅務機關的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不具處罰主體資格,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稅務行政處罰;但稅務所可以實施罰款額在2020元以下的稅務行政處罰,這是《征管法》對稅務所的特別授權。下列關于稅務行政處罰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是()。、事實清楚、違法后果比較輕微且有法定依據(jù)應當給予處罰的違法行為;證的案件,應當先期公告案情和聽證的時間、地點并允許公眾旁聽。繳之日起2日內,交至稅務機關。萬元以上罰款的案件。位和個人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征行為等。關規(guī)定的審查申請。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