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們的工作變得更簡單。老板-經(jīng)理的關系是兩個都有可能犯錯的人之間相互依存的關系之一。風格以及各自對對方的期望。他們應該找機會詢問老板并留意他或她的行為動向,以便發(fā)掘有關。司以及公司所可能實現(xiàn)的最佳結果。及公司造成傷害。1973年,鑒于他的實力,吉本斯被提拔為在本行業(yè)中規(guī)模第二、總裁確保了向吉本斯匯報工作的人都善于與人打交道,以此來彌補他的不足。1975年,菲利浦·邦尼威被提升為吉本斯的直接下屬。在反思這件事情的時候,邦尼威承認自。在邦尼威為吉本斯工作了十四個月后,他被解雇了。地進行決策協(xié)調的過程中,在吉本斯和邦尼威之間卻逐漸形成了一系列的誤解和不快。此外,吉本斯聲稱自己已明確地向邦尼威表明,產(chǎn)品的推出在。邦尼威鑄成了這一大錯;而邦尼威則認為該受責備的是吉本斯。嚴重受損),認為問題源于吉本斯管理下屬不力的說法于事無補。我們認為,如果邦尼威能夠更精于理解吉本斯和處理與他的關系,情況就會大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