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容簡介】
itmuss)在同年出版的《福利國家文論》中對維倫斯基和勒博 的上述研究給予了肯定,提出了基本相同的看法 Titmuss, R. (1958) Essays on the Welfare State. London: Allen and Unwin. 。后來蒂特馬斯1974年出版的《社會政策》 Titmuss, R. (1974) Social Policy. London: Allen and Unwin. 這本名著又極大地豐富了16年前提出的這些福利國家模式分類的思想,將福利國家模式的研究工作向前推進了一大步,把福利模式分為三種理想類型。第一種是基本上承繼了維倫斯基和勒博傳統的“補救型”福利模式,代表國家是美國,即假定在市場和家庭這兩個部門不能正常發(fā)揮有效的作用時,社會福利機構才臨時發(fā)揮作用。第二種是“工業(yè)成就型”福利模式。在這種模式中,社會福利機構在滿足社會價值需要、實現地位差異和工作表現和生產力方面的具有顯著的作用;社會福利具有一定的功能,專家技術官僚發(fā)揮一定的輔助作用,通過社會保險人們現有的社會地位狀況和特權受到了一定的保護,所以該模式也被稱為“保姆模式”(handmeiden mode)。這種類型的代表國家是德國。第三種是“制度再分配型”模式,它排除了市場的作用,社會福利的提供是根據需要的原則來提供一種“普救性”(universality)和“有選擇性”(selectivity)相結合的服務,其目標是平等、社會團結。有趣的是,蒂特馬斯列舉的第三種代表國家不是斯堪的納維亞國家,而是坦桑尼亞。蒂特馬斯的三分法對后來福利國家的研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艾斯平安德森對蒂特馬斯給予了高度的評價。他認為蒂特馬斯的三分法是極具有權威性的,所謂“補缺型”福利國家,是指“只有當家庭或市場運作失靈時,國家才承擔起責任來”的那種類型福利制度,這種福利制度“試圖將其責任限定在少數應該得到幫助的社會群體范圍”。而制度型福利國家模式屬于那種“致力于全體居民,具有普救主義的性質,并且體現為一種對福利的制度性義務”的福利模式,它將福利責任擴展到一切至關重要的社會福利分布領域。艾斯平安德森認為蒂特馬斯的貢獻主要有三個方面:第一,他促成了福利國家比較研究領域的諸多新進展;第二,蒂特馬斯的研究促使人們跳出福利支出的黑箱,將注意力轉移到福利國家的內容上來:例如特定性的還是普救式的福利計劃、資格條件、給付的性質和服務的質量、以及該國公民權利的擴張在多大程度上包含了就業(yè)和工作生活的權利,等等。第三,多種福利國家類型的出現使得對福利國家做簡單的線性分類難以繼續(xù)下去,而蒂特馬斯的研究成果使人們能夠從總體上對不同的國家類型進行詳盡的比較研究 參見[丹麥]艾斯平安德森(2003年):《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法律出版社,第6-37頁。在許多學者的研究中包括艾斯平安德森在內,我們都可以看到蒂特馬斯著名的三分法的影子??梢哉f,在艾斯平安德森和蒂特馬斯這兩位著名學者之間,他們的研究成果既存在著相當大的連續(xù)性,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不同之處。蒂特馬斯更側重于福利國家傳統目標的研究,如保護收入損失、防止貧困和限制社會不平等;他劃分的第一種福利模式的福利國家僅僅是一個社會保障體系,與其第二種模式中主要關心工人保障形成鮮明對比,而第三種模式所保護的是全體公民。艾斯平安德森與蒂特馬斯的明顯區(qū)別在于,他研究的不是基于傳統的福利國家保障功能,而是福利國家的社會政治關系和勞動力市場政策。請參見表1。表1: 蒂特馬斯與艾斯平安德森福利體制三分法的對比蒂特馬斯的劃分方法工業(yè)成就型補救型制度再分配型艾斯平安德森的方法保守合作主義型自由主義型社會民主主義型地理位置歐洲大陸盎格魯撒克迅斯堪地那維亞思想與歷史淵源俾斯麥貝弗里奇貝弗里奇社會目標工人的收入扶持政策貧困與失業(yè)的救助所有人平等與公平的再分配給付的基本原則繳費型的原則選擇型的原則普享型的原則給付的技術原則社會保險型的原則目標定位型的原則再分配型的原則給付結構部分給付型(繳費關聯與收入關聯的)家計調查型統一費率可及性的方式社會地位與工作環(huán)境需求與貧困程度公民地位與居住資格融資機制就業(yè)關聯型的繳費稅收稅收管理與控制決策社會伙伴合作制中央政府控制國家與地方政府控制資料來源:根據相關資料作者繪制。在蒂特馬斯之后,還有許多學者出版了研究福利國家的專著,例如米什拉(Mishra, R)在其1981年的著作中對資本主義社會各種福利模式的歷史原因和相互之間異同進行了分析,但對模式劃分問題沒有做過多的探討 Mishra, R. (1981, 2nd edn) Society and Social Policy. Basingstoke: Macmillan. 米什拉比較有影響的著作還有兩本,一本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福利國家》,法律出版社,2003年;另一本是 Globalization and the Welfare State, Edward Elgar,1999.。在模式分類上,比較引起學界注意的應該是弗尼斯(Furniss)和蒂爾頓(Tilton)1977年出版的一本著作,他們將福利國家也劃分為三種模式 Furniss, N. and Tilton, T. (1977) The Case for the Welfare State.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這三類模式的劃分與蒂特馬斯的劃分相差無幾,但賦予的名稱則有較大的區(qū)別;第一種模式是“絕對國家模式”(positive state),代表國家是美國,第二類是“社會保障國家模式”(social security state),代表國家是英國,第三類是“社會福利國家模式”(social welfare state),代表國家是瑞典。雖然這兩位學者引用蒂特馬斯的地方不多,但他們之間的劃分可以說基本是相對應的?,F在回過頭來看,就目前掌握的文獻來說,弗尼斯和蒂爾頓的這種“三分法”更接近于后來艾斯平安德森在本書中“三分法”的模式,或者換個角度講,后者更接近于前者,前者對后者在本書中提出的福利資本主義三個世界的劃分可能起到了很大的或直接的影響。遺憾的是,艾斯平安德森在本書中卻根本沒有引用弗尼斯和蒂爾頓,也沒提到弗尼斯和蒂爾頓。僅就三種模式的劃分來說,我們可以看出,艾斯平安德森與弗尼斯和蒂爾頓的劃分甚至代表國家的舉例都驚人地相似。從學說史的角度來看,毫無疑問弗尼斯和蒂爾頓的研究將蒂特馬斯的“三分法”向前推進了一大步或向“艾斯平安德森的方向”邁進了一大步。艾斯平安德森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的福利國家概念,其中包含就業(yè)、宏觀經濟管理、傳統的收入轉移和社會服務等。他研究的焦點主要在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經濟關系中的福利國家運轉等方面。這就是“體制”的概念,它事實上對分析范疇做了規(guī)定:首先,“體制”意味著在政府和經濟關系中,復雜的法律與組織特征系統是交織在一起的;其次,福利體制直接隱含著社會權利和社會階層,福利體制的分類主要通過權利和階層的分化來進行的;最后,社會權利是按照社會權利允許人們獨立于市場而獲得的生活標準的程度來測量,社會階層區(qū)域是根據平等、公平和貧困等標準來劃分的人群 關于社會權利的論述,請參見鄭秉文:《社會權利:現代福利國家模式的起源與詮釋》,載《山東大學學報》,2005年第2期(雙月刊)。如前文所述,艾斯平安德森對三種主要福利體制的劃分在相當大程度上模仿了蒂特馬斯的分類法:自由主義與補救主義,保守主義與工業(yè)成就,社會民主主義與制度再分配模式;這些基本相對應的三種模式之間是非常相似的。但他們二人之間是存在重要區(qū)別的:蒂特馬斯注重狹義的福利國家,而艾斯平安德森將福利體制的研究邊界延伸到了政府、市場和家庭的三者關系之中,將之作為一個重要的參考變量來對福利體制進行度量與比較:以英美為代表的自由主義福利國家發(fā)揮的作用是補救性質的,以德國為代表的保守主義國家中家庭發(fā)揮著非常突出的作用,而在社會民主主義體制中,福利國家則是發(fā)揮著重要作用的支配機構。在艾斯平安德森1999年的《后工業(yè)經濟的社會基礎》中 EspingAndersen, G. (1999). Social Foundations of Postindustrial Economi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他的分析變得越來越清晰:他首先回顧了1990年《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中的主要內容,進而將福利體制的分析焦點延伸到政府-市場-家庭的關系之中,進一步完全打破了蒂特馬斯狹義的福利國家的定義,并更加明確了將“福利國家體制”簡化為“福利體制”;其次,艾斯平安德森 將1990年出版的《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中的分層化分析又延伸為社會風險分析,即不同國家采用的是不同的福利生產機構來實現降低社會風險這個目標的,這種體制就是混合型福利體制;最后,在這本書中,他進一步對《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中政府/市場關系的分析方法予以展開,在將家庭的分析方法使用于對社會權利即使用非商品化的方法來測量福利體制的基礎之上,還進一步使用了“非家庭化”(defamilialism)的測量方法,而“非家庭化”是指個人的生活標準不依賴于家庭地位的程度。毫無疑問,就艾斯平安德森“三分法”的研究來說,他1999年《后工業(yè)經濟的社會基礎》的出版使三個福利世界模式的分析框架在理論上更臻佳境,使人們可以在政治經濟學的分析角度上得出這樣的理論抽象與概括:自由主義福利體制的特征可以被理解為當“市場失靈”時所產生的狹義社會風險的救助機制,保守主義福利體制則集中于“家庭失靈”(family failure)時導致的社會風險,社會民主主義福利體制涉及到的社會風險比較多一些,它包括對人的發(fā)展在內的社會發(fā)展所具有的潛在威脅的可能性。(二)、是“三分法”還是“四分法”?艾斯平安德森的《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出版之后,對福利國家和福利制度模式的研究吸引了世界范圍內眾多的經濟學家、政治學家和社會學家,他們從各自學科出發(fā)圍繞著艾斯平安德森“福利模式”的分類法展開了討論,有的學者對艾斯平安德森的三分法持支持的態(tài)度,有的持改良主義的態(tài)度,也有反對的。對艾斯平安德森三個世界的分類提出不同的質疑是90年代理論界的一個重要特征。有些學者認為將福利資本主義分為三個世界過于武斷,因為這種三分法并沒有準確地描述福利制度的類型,指出福利體制事實上存在著多元化的趨勢,至少可以分為三個類型以上。90年代初首先對艾斯平安德森的三分法進行質疑的是卡斯爾斯(Castles)和米切爾(Mitchell),他們在《福利資本主義世界是三個還是四個?》中他們提出了“四個福利資本主義體制”的分類法 Castles, F. and Mitchell, D. (1993) Three worlds of welfare capitalism or four? in: F. Castles (ed) Families of Nations. Brookfield, Vt.: Dartmouth.,對艾斯平安德森分類法的理論提出了挑戰(zhàn)。他們認為,對福利制度給予分類的理論根據應該是福利國家賴以生存的社會支出的規(guī)模和福利工具等;與艾斯平安德森一樣,他們也選擇了18個OECD樣板國家,并大幅度調整了參數,將諸如房產等財產轉換成GDP,進而將轉移支付和津貼給付的平等程度作為重要參數予以交叉列表,從而將福利國家分為四類;其中前三類基本是對艾斯平安德森三分法的復制,例如第一類是“轉移支出低/津貼給付平等”類型的國家,對應于自由主義模式,第二類是“轉移支付高/給付平等程度低”類型的國家,對應于保守主義模式,第三類是“轉移支付高和津貼給付平等”類型的國家,對應于民主主義模式。他們爭論的是第四種類型的識別問題,認為還存在著一種“轉移支付低/給付平等程度高”類型的國家,例如澳大利亞,新西蘭,芬蘭,愛爾蘭和英國都屬于這種類型。他們將“第四世界”稱為大洋洲國家(Antipodean states)福利體制類型,認為第四世界與自由主義福利體制是不同的,而艾斯平安德森卻簡單地將這些國家置于自由主義福利體制之中;第四世界的特點是,它們減少社會不平等的辦法總體說采用的是稅制和其他轉移支付的機制來完成的,而且它們都有一些獨特的政治特征,例如高度的工會密度和低水平的左翼黨派的執(zhí)政,等??ㄋ範査购兔浊袪柕乃姆址ㄔ诤髞砜ㄋ範査?998年出版的《公共政策比較》中得到了進一步的補充和發(fā)展,他明確地將南歐一些國家劃入第四種類型,并且,將樣板國家擴大到21個OECD國家;此外,在將這21個國家的公共政策進行了比較研究之后,他驚奇地發(fā)現,四種類型福利國家恰好與其文化分類是一致的,即英語區(qū),歐洲大陸區(qū),斯堪的納維亞和南歐;再其次,在他的研究中發(fā)現了一個困境:四分法很難將瑞士和日本納入到任何一個類型里面來,這兩個國家的歸屬成為一個“問題”。最后,卡斯爾斯自己坦誠地說,他的四分法與艾斯平安德森的三分法非常類似,只是附加了一個南歐 Castles, F. (1998) Comparative Public Policy. Cheltenham: Edward Elgar. , 136, 149150. 。 除了“四分法”以外,卡斯爾斯在福利模式研究方面還有兩個較大的學術貢獻。一個是他對福利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分類法”的研究具有獨到之處。他首先將時間的概念引入到分類法的研究當中,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福利國家的類別歸屬不是靜止不變的,不同的時期福利國家的類別劃分與歸屬是不同的;另外,不同的分析目的和不同的參量所導致的研究結果是不同的。比如說,如果考慮到收入轉移,從社會保障的角度講,事實上只有轉移支付高和低兩個福利世界 Castles, F. (1998) Comparative Public Policy. Cheltenham: Edward Elgar. .??ㄋ範査沟牧硪粋€學術貢獻是將“國家族”(family)的概念在模式分類的研究之中更為廣泛和明確地使用起來。每個“族”的國家在某些方面和某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