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容簡介】
上級,而項目中的各種決策、實施則由兩人互補長短來進行。 “雙項目經理”這種說法總經理是第一次聽說,不過想來想去,他覺得李偉和王斌實在都算不上項目經理的最佳人選,但是如果實習“雙項目經理”,又需要兩人非常高的默契寫作能力 ……?這是個問題。 請結合所學項目管理理論和知識回答以下問題 ?“雙項目經理制”可行不可行? ?總經理應該選擇什么樣的人才擔任 ERP系統項目的項目經理? ?如果 A公司沒有擔任 ERP系統項目經理的合適人選,你有解決問題的好的建議和方法嗎? Company Logo “雙項目經理制”可行不可行? 我認為 ”雙項目經理制”不可行。就像之前所陳述的概念,項目經理是項目實施的最高領導者、組織者、責任者,在項目管理中起到決定性作用。兩個人同時負責一個項目的話,沒有一致的觀點就會引起爭議。沒有一個全面負責的人來統籌管理,到最后項目結束引起的一系列問題就會無人監(jiān)管,到時候只會相互推卸責任,致使項目延期或者終止。 Company Logo 總經理應該選擇什么樣的人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