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認為是礦難頻發(fā)和煤價高漲的主要原因。為了整頓煤炭問題,山西地。所謂“溫州炒煤團”,是一個由溫州人在山西經營煤礦所形成的團體的總稱。它的形成大致經歷了兩個階段,他們是分兩批進入山西的。礦,目前在山西擁有六七家煤礦,總投資額已達1億多元。這部分溫商中,最典型的就是年僅。正是事故發(fā)生的根本原因。區(qū)人民政府又責令該礦整頓。調查人員指出,這是一起典型的“以包代管”。而在山西省的個別產煤縣,小煤礦“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比例高達。據了解,在溫州商人承包的煤礦中,超產現象更為嚴重。東魯能集團開辦的河曲縣上榆煤礦外,其余18座煤礦均未履行法定審批程序。他們在進行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這些非法煤礦手段極其隱蔽,有的煤礦對外法。人仍是原礦主,但經營權已暗中移交,不深入調查,很難發(fā)現其違法經營事實。投資額高達40億人民幣,而有溫州人控制的煤礦產量已經達到8000萬噸以上,是山西年均總產量的1/5,是全國年均總產量的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