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保證公司物料用品供應及時、正常,規(guī)范采購用品程序,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2.辦公用品、電腦耗材等用品用具;3.工程部材料用品。行政部經理簽字批準;金額在元以上的,由總經理簽字批準。6.行政部經理按計劃安排實施采購。7.采購員根據輕重緩急完成當月之采購計劃。②確認物品屬應急必須品,經檢查維修,仍不能正常工作。①應急采購部門填寫《請購單》交部門經理核實;3.采購員持已批準之《請購單》盡快采購回物資。3.《請購單》一式3份,庫管兼采購1份,財務部1份,部門1份。第五條本制度自二OO三年一月一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歸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