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件銷售合同、軟件維護合同、軟件升級協(xié)議、物資設備采購供應合同等,均適用本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該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應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第四條簽訂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任何合同均需經(jīng)過評審程序評審后,方可批準簽訂。導以上人員,以上人員在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后方可簽訂合同。法定代表人相應授權代表簽字為合同成立要件。對審查人有疑義的部分,經(jīng)辦人應予全面解釋。環(huán)節(jié)審核批準后在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不得違反流程。第十二條合同依法簽訂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共同商定應對措施。況要求其承擔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第二十四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