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了加強集團公司和集團所屬子公司合同的規(guī)范管理,特制訂本制度。審、簽訂、歸檔。分投資、兼并、收購、重組等合同。分政府部門合同、媒體合同、保險合同、咨詢合同,等等。分商品購銷及其相關費用協(xié)議等等。分庫房租賃、機動車租賃、運輸合同,等等。擬定合同,必須經過集團合同法律部門審核。委托書”而因特殊情況需對外簽約者,須經法定代表人授權。事人商討擬定條款內容。見,不能一致的由共同上級領導裁決。具體操作的“合同審批表”,將其附在合同正本表面報審、歸檔。集團合同法律部,合同須附有“合同審批表”并填寫好相關內容。未經最終審批人同意的合同,印章管理員有權拒絕蓋章。地考察,避免對方當事人偽造編造證明材料情況的出現(xiàn)。手續(xù),同時公司保留對其的追訴權。離職手續(xù),同時經辦部門負責人應當指定新的合同承辦人繼續(xù)履行依法訂立的合同。新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經辦部門負責人。合同期限內及時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