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力地進行干預。將銀行分為五類:資本化程度高的銀行,;適當資本化的銀行;低資本化銀行;明顯的低資本化銀行;嚴重的低資本化銀行。對第三類銀行, FDIC應實施及時矯正行動條款,要求銀行提交資本金補充計劃,限制其資產(chǎn)的增長等。對第五類嚴重低資本化、其股權資本占資產(chǎn)的比例不超過 2%的銀行, FDIC必須采取措施加以關閉此類銀行。以風險為依據(jù)收取保費率指示 FDIC以風險為依據(jù)收取相應的保險費率。 FDIC提出的保險費率,運用上述銀行資本分類標準和其它指標來確定保費率。如,獲得監(jiān)管機構最好評極的資本化良好的銀行,每 100美元存款交 23美分保險費,低評級的資本化銀行每 100美元要交31美分。 FDIC如何處理問題銀行償付法:容許銀行破產(chǎn)并在 10萬美元的保險額度內償付存款(由銀行購買 FDI保險的保險費來支付)。銀行清理后, FDI和該銀行的其它債權人一樣,從清理的資產(chǎn)中獲得它應得的份額。購買和接管: FDI找到一家愿意兼并倒閉銀行的合作者來對銀行進行重組,并由它接管倒閉銀行的所有存款,這樣,儲戶沒有什么損失。購買和接管的實際結果是, FDIC對全部存款提供了保證,而不僅僅是那些在 10萬美元限額以下的存款。日本存款保險:從建立到衰亡日本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于 1957年,日本金融當局當時意識到存款保險對維護金融穩(wěn)定的作用,向國會提交了存款保障制度基金法案。 1971年,日本國會公布了存款保險法,設立日本存款保險公司。1986年,日本政府賦予存款保險公司對倒閉機構進行購并的職能,增加賠付額度,提高保險費率,從而充實了保險基金的基礎。 1996年,日本頒布了金融機構重組的特殊程序條例和存款保險法案的補充條例,對存款保險制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賦予存款保險機構一些新的權力。2023年 4月 1日起,日本正式解除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日本的銀行、金融機構一旦倒閉,政府不再對儲戶的存款承擔全額保護的義務。銀行保險制度解除分為兩步走:第一步,從 4月 1日起,銀行一旦倒閉的話,原存款保險對象總計 1000萬日元及利息的財產(chǎn)受到保護,超出部分根據(jù)銀行的財務狀況結算支付。第二步,從 2023年 4月1日起,除了國債和郵政儲蓄之外,銀行存款保險制度全面解除。存款保險理論上的爭議支持的理由存款保險有利于銀行業(yè)的穩(wěn)定,避免銀行擠兌。從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體系安全的角度出發(fā),建立存款保險具有 “共安全網(wǎng) ”的作用。“在我們調整金融體制上,有一個因素比貨幣更重要,比黃金更重要,這就是人民的信心。執(zhí)行我們的計劃,其成就的要素就是信心和勇氣 ”—— 羅斯福:《第一次爐邊談話 —— 同合眾國人民關于銀行的一次懇談》。存款保險就是提高人們對銀行體系信心的一種手段。在 19世紀至 20世紀初,美國大約每隔 20年就會發(fā)生一次大的銀行恐慌。在 20世紀 20年代的繁榮時期,平均每年約有 600家銀行倒閉。從 1934年 FDIC創(chuàng)立至今,美國銀行倒閉的數(shù)目平均每年不超過 15家。反對存款保險的理由存款保險與道德風險:存款保險最嚴重的弊病在于道德風險。因為被保險的存款者們知道,一旦銀行倒閉,他們并不會蒙受什么損失,因而當他們懷疑銀行在經(jīng)營上冒過大的風險時,他們不會通過提款來對銀行施加市場規(guī)則的約束。結果,較之未投保而言,對存款投了保的銀行會冒更大的風險?!疤蠖荒芷飘a(chǎn) ”:大銀行的倒閉如同一場大的金融災難,銀行監(jiān)管者不愿意讓大銀行倒閉,使得存款者蒙受損失。結果,助長了大銀行從事高風險業(yè)務的機會主義行為。大銀行發(fā)生資不抵債時,存款保險往往難以發(fā)揮成效,這時還得借助中央銀行的最后再貸款人作用。中國的存款保險問題從隱性擔保到顯性保險保險費率實行與風險掛鉤的差別費率,對高風險機構實行高費率、低風險機構實行低費率,以利于形成正向激勵機制,起到輔助監(jiān)管的作用。 我國存款類金融機構大致分為國有商業(yè)銀行、中型股份制商業(yè)銀行、 100多家城市商業(yè)銀行和 3萬家農(nóng)村信用社四個層次,可以考慮對不同層次實行差別費率,但在同一層次內,起步階段可實行統(tǒng)一的費率安排。 謝謝觀看 /歡迎下載BY FAITH I MEAN A VISION OF GOOD ONE CHERISHES AND THE ENTHUSIASM THAT PUSHES ONE TO SEEK ITS FULFILLMENT REGARDLESS OF OBSTACLES. BY FAITH I BY F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