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受公平合理的待遇,以保證公司人才選用管理制度的順暢推進。第二條本公司所有新進人員的核薪,均須按照本辦法執(zhí)行。新進員工的核薪須報總經理核準后方可生效。財務部需嚴格按照人力資源部移交的財務核薪單發(fā)放薪酬。結束后進行薪酬核定。第五條特殊核薪認定。加最高不能超過兩級。c)現任職務與過去所任職務毫不相關或相關程度低的,將不予增加薪級。,公司將視其職務的需要,給予同等級別薪資調整。人力資源部根據核薪標準核定薪資級別。人力資源部核定薪資的結果報請主管領導審批。第九條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同。第十條人力資源部負責本辦法的最終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