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行為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辦法。用于公司對外行文,辦理委托書、證明、銀行開戶等日常。理公司公務或職員情況介紹時使用。務(結算)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法人人名章,以及國美門店公章。流程章等,僅限內部使用。各分部總經(jīng)辦負責本分部印信的保管、使用和管理。各級單位相應的授權人有印信使用的審批權。標準印模形狀進行刻制。交接登記卡》,以公文形式下發(fā)啟用通知后,印章正式啟用。的予以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當事人及監(jiān)交人簽字,原則上由本部門領導監(jiān)督交接。用、交接登記卡》并逐級上報至總部總裁辦備案。辦主任指定專人臨時保管,以保證工作需要。專人使用、按期歸還;F、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guī)定經(jīng)法律顧問審核簽字;并連同《用印審批單》一并歸檔,以月為單位按照時間順序將用印記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