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中小學財務管理辦法》、《x教育集團財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集團實際,款、房屋維修借款、基建借款及各種周轉金、備用金等款項。主要包括各類預付款、應收及暫付款是集團對單位或個人的一種債權。明確內部管理崗位和職責,指定專人負責。第十二條暫付款的管理要嚴格執(zhí)行"一事一借、前清后借"的原則。每年的10月至12月份必須對尚未核銷的、以前年度的暫付款開展一次專項清理。定期清理是各級財務部門在各自的管理范圍內對暫付款開展的全面清理工作。財務部門在清理暫付款時,對大額的較長時間掛賬的暫付款要。算的暫付款不予借支。關部門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xù),并及時核銷暫付款。其他暫付款被無故長期占用的,參照。要求予以賠償;對因對方原因造成應收及暫付款無法收回或核銷,并已盡追索義務的,(一)因債務人破產,依照法律清償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團法務主管部門審查后,報集團作出解釋或者決定。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