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稅收術語和稅收分類。稅負的轉嫁與歸宿。馬克思--“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jīng)濟基礎,而不是其他任何東西。西方經(jīng)濟學--主要溯源于托馬斯?“人們?yōu)楣彩聵I(yè)繳納的稅款,無非是為了換取和平而付出的代價。征稅憑借國家政治。式規(guī)定了征稅對象以及統(tǒng)一的比例或數(shù)額,并只能按照預定的標準征稅。是指最終負擔稅款的單位和個人。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承擔法定義務的社會組織。是公民或居民個人。納稅人與負稅人是一致的,否則是分離的。據(jù),如應稅所得額等。的對課稅對象開始征稅的最低界限。實、便利、最少征收費三原則。和生產(chǎn)者造成損失。為了取得同樣的稅款收入,人民除稅款外的費用。“各國民應當完納的賦稅,必須。是明確的,不得隨意變更?!氨憷敝傅氖羌{稅日期或辦法的制定,應給予納。稅人最大的便利,不使其感到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