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理簽署,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公司實行統(tǒng)一的工作休息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勤數據,保管考勤原始數據,印發(fā)的《員工休假申請表》,作為考勤統(tǒng)計的依據。每天上下班員工均需打卡。因某種原因不能按時簽到的,手續(xù),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需補辦有關手續(xù)。際情況進行處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療期或休養(yǎng)期間基本工資照發(fā),定可以上班者,應立即上班,親、出差等因病延期回公司者,時缺勤計)扣發(fā)基本工資。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員工病休之日開始計算,達到醫(yī)療期限的視為醫(yī)療期滿。司簽訂《病休協議書》。帶薪休假最高為20天;天50元標準給予補貼。假超過一個月的員工,親費用報銷辦法》。員工轉正后享受婚假,婚假為三天,不得跨年度使用。母及祖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直系親屬在外地,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