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對質量管理體系所要求的記錄予以控制。適用于為證明產品符合要求和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記錄。3.1技術部監(jiān)督各部門(單位)的記錄。3.3各項目負責人負責收集、整理本項目記錄。3.5各部門、各生產單位負責人負責批準本部門(單位)編制的記錄格式。記錄的標識編號按《文件控制程序》執(zhí)行。存放于通風、干燥的地方,所有的記錄保持清潔,字跡清晰。的期限保存記錄,超過規(guī)定期限的交檔案室保存。匯總,包括名稱、編號、保存期、使用部門等內容。的記錄清單作為部門工作手冊的附錄,并匯總本部門的記錄原始樣本。批準并填寫《文件借閱記錄》由記錄管理人登記備案。交技術發(fā)展部審核,報管理者代表批準并授權執(zhí)行銷毀。6.1《記錄清單》;6.2《文件發(fā)放、回收記錄》;6.4《文件銷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