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公司章程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參、控股公司可參照執(zhí)行。b)負責組織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濟合同書的編制;b)負責項目的資金籌措、辦理出資手續(xù)和進行投資項目實施中的風險預警;d)負責撰寫《投資項目及投資情況總結報告》。c)參與項目清算。讓權利的行為,包括對外投資和對內投資。集團累計對外投資總額原則上應控制在公司凈資產值的200%以下。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出具項目建議書報總經理審核??尚行匝芯繄蟾娴木幹朴蓱?zhàn)略部會同有關部門或委托專業(yè)進行。所簽訂之合同,均視無效。資企業(yè)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報送集團董事長或董事會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審批程序予以確認。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算工作,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相應機構應給予配合。須負責徹底清理,不得久拖推諉。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有關制度相應作廢。財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