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元,總建筑面積22610平方米,其中土建總投資為3000多萬元人民幣。土方工作量很大,廠房基礎采用攪拌樁和振動樁約8000多根,主。為某省紡織工業(yè)設計院。樓、污水處理站、油罐區(qū)、鍋爐房等共15個單項工程。投產并實現(xiàn)效益。土方工程先招標,土建工程第二次招標,限定總工期。為半年,共27周,跨越一個夏季和冬季。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要求報價中的材料價格調整獨立。故業(yè)主退回投標文件,要求重新報價。這時有5家退出競爭。本工程合同條件選擇是在投標報價之后,由A方與B方議定。月23日A方提出合同條件,6月24日雙方簽訂合同。方代表的同意,B方不得將它們移出工地。增加和減少工作量必須按照投標報價所確定的費率和價格計算。則A方對變更不予付款。A方發(fā)出指令心方應盡快按合同修正這些缺陷,并承擔費用。在接到B方帳單后,A方代表7天內作出。求,A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順延工期。有權指令B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合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