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 《公務員法》心得體會(三):公務員法與人才建設 《公務員法》心得體會 (三):公務員法與人才建設 我們對干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的角度審視,公務員法體現了在總結近二十多年來的理論和實踐經驗的...
2025-09-19 14:46
【總結】公務員法試題單選:以下各題只有一項答案是正確的.1公務員的任用,堅持的原則.DB管理與監(jiān)督并重D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根據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是作為評價公務員的主要依據.CB德才C具體的工作實績D工作
2025-07-27 06:50
【總結】公務員法模擬試題及答案3三、選擇題(說明:每題答案至少有一個是正確的,多選少選都視為錯誤)1、國家為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對公務員實行(1)(1)分類管理(2)等級管理(3)層次管理2、非領導職務層次設置在(2)(1)省部級以下(2)廳局級以下(3)縣處級以下????3、對公務員的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全面考核
2025-08-04 14:20
【總結】 公務員法調研報告 《公務員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是公務員隊伍管理向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制化邁進的里程碑,它標志著我國公務員制度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我們要深入學習、廣泛宣傳...
2025-09-19 19:22
【總結】第一篇:公務員法試題2 公務員法參考材料 單項選擇 1.公務員要納入國家() A行政編制B事業(yè)編制C企業(yè)編制D軍事編制 2.公務員的管理,堅持監(jiān)督約束與()并重的原則 A嚴格紀律B能上能下...
2024-11-18 23:39
【總結】 淺談《公務員法》五篇匯編公務員法第五條 淺談《公務員法》五篇淺談《公務員法》五篇,【篇一】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yè)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發(fā)生了歷史性變革,對公務員隊伍建設和公務...
2025-01-17 00:59
【總結】第一篇:公務員法測試題答案 《公務員法》知識測試題 單位:姓名:身份證號: 一、判斷題:(共10題,每題1分,共10分。對打√,錯打×) 1、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和專業(yè)技術職務。...
2024-11-15 12:36
【總結】第一篇:學習公務員法心得 學習《公務員法》心得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是2005年4月27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順利通過并正式頒布,于200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我國第一部關...
2024-11-18 23:58
【總結】第一篇:公務員法2 公務員法考試題(60): 單選題(30): 1公務員的任用,堅持()B管理與監(jiān)督并重D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 2根據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B德才C工作實績D工作效率 3公務員在...
2024-11-04 00:53
【總結】第一篇:學習《公務員法》心得 學習《公務員法》心得體會 2005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順利通過并正式頒布,并于2006年1月1日開始實施至今已五...
2024-11-04 03:55
【總結】公務員法試題及答案[轉貼2006-08-1720:50:24]??字號:大中小 單選:以下各題只有一項答案是正確的. 1公務員的任用,堅持的原則. 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洹 〈?D 2根據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是作為評價公務員的主要依據. 德才C具體的工作實績D工作效率 答:C 3我國對公務員的管理實行的是
2025-07-27 06:51
【總結】一、判斷題 1、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和專業(yè)技術職務。 答案:錯誤 2、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鸢福赫_ 3、公務員職務實行選聘制和委任制?! 〈鸢福哄e誤 4、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定期考核采取平時考核的方式?! 〈鸢福哄e誤 5、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可以領取兼職報酬?! ?/span>
2025-07-27 07:27
【總結】第一章公務員法導論第一節(jié)公務員一、公務員的概念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二、公務員概念的由來“公務員”一詞,是從外文“civilservant”或者“civilservice”翻譯過來的。英文publicservant原意是“文職服務員”、“文職
2025-05-12 06:17
【總結】?王某為某縣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的一名科長,因違紀受到降級處分。下列何種說法不符合《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A.王某對處分不服,可自接到處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某縣人事局提出申訴?B.王某對處分不服申請復核時,復核期間應暫停對王某的處分?C.王某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級別和享受年終獎金?D.處分解除后,王某的原
2025-05-13 16:08
2025-01-05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