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高中蘇教選修(1-2)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水平測試一、選擇題1.用反證法證明一個命題時,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將結論與條件同時否定,推出矛盾B.肯定條件,否定結論,推出矛盾C.將被否定的結論當條件,經(jīng)過推理得出結論只與原題條件矛盾,才是反證支的正確運用D.將被否定的結論當條件,原題的條件不能當條件答案:B
2024-11-15 02:40
【總結】——分析法和綜合法;了解分析法和綜合法的思考過程、特點.——反證法,了解反證法的思考過程、特點.(1)綜合法①定義:利用已知條件和某些數(shù)學定義、公理、定理等,經(jīng)過一系列的,最后推導出所要
2025-01-06 16:35
【總結】直接證明--綜合法與分析法1.教學目標:知識與技能:結合已經(jīng)學過的數(shù)學實例,了解直接證明的兩種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綜合法;了解分析法和綜合法的思考過程、特點。過程與方法:多讓學生舉命題的例子,培養(yǎng)他們的辨析能力;以及培養(yǎng)他們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通過學生的參與,激發(fā)學生學習數(shù)學的興趣。2.教學重點:
2024-12-05 09:20
【總結】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綜合法和分析法問題提出t57301p2???????什么?作用:提出猜想,發(fā)現(xiàn)結論;過程:從具體問題出發(fā)→觀察、分析、比較、聯(lián)想→歸納、類比→提出猜想.“三段論”,三段論的基本含義如何?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況;
2024-11-17 12:01
【總結】高三一輪復習【教學目標】——分析法和綜合法;了解分析法和綜合法的思考過程和特點..【重點難點】了解分析法、綜合法及反證法的思考過程,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教學策略與方法】自主學習、小組討論法、師生互動法【教學過程】教學流程教師活動學生活動設計意圖
2025-04-17 13:02
【總結】第一篇:直接證明分析法 直接證明分析法 直接證明之二:分析法 綜合法 利用已知條件和某些數(shù)學定義、定理、公理等,經(jīng)過一系列的推理論證,最后推導 出所要證明的結論或所要解決的問題的結果。 【...
2024-11-10 21:20
【總結】(數(shù)學選修2-2)第二章推理與證明[基礎訓練A組]一、選擇題1.數(shù)列2,5,11,20,,47,x?中的x等于()A.28B.32C.33D.272.設,,(,0),abc???則111,,abcbca???(
2024-12-02 10:24
【總結】高中新課標選修(1-2)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測試題一、選擇題1.證明不等式2736???的最適合的方法是()A.綜合法B.分析法C.間接證法D.合情推理法答案:B2.對一個命題的證明,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若能用分析法,必能用綜合法B.若用綜合法或分析法證明難度較大
2024-11-15 13:24
【總結】直接證明楚水實驗學校高二數(shù)學備課組1直接證明概念2直接證明的一般形式:本題結論已知定理已知公理已知定義本題條件??????????直接從原命題的條件逐步推得命題成立一、知識回顧:直接證明方法有幾種?都是直接證明綜合法:從已知條件出發(fā),以已知的定義、公理、定理為依據(jù),
2024-11-17 20:06
【總結】第六章第六節(jié)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題組一綜合法的應用1.(2010·青島模擬)已知函數(shù)f(x)=()x,a,b∈R+,A=f(),B=f(),C=f(),則A、B、C的大小關系為( )A.A≤B≤CB.A≤C≤BC.B≤C≤A
2025-04-04 05:04
【總結】間接證明江蘇省沭陽縣修遠中學陳永和蘇教版◎選修1-2直接證明:(1)綜合法——(2)分析法——由因?qū)Ч麍?zhí)果索因???已知條件結論……???已知條件結論……pq?條件結論A、B、C三個人,A說B撒謊,B說C撒謊,C說A、B都
2025-07-21 15:20
【總結】第一篇:(全國通用)2014屆高考數(shù)學總復習(考點引領+技巧點撥)第七章推理與證明第2課時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 《最高考系列高考總復習》2014屆高考數(shù)學總復習(考點引領+技巧點撥)第七章推理與證明第...
2024-11-08 17:00
【總結】《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直接證明?)0,0(25????babaab基本不等式何證明(必修)》中,我們?nèi)缢伎迹涸凇稊?shù)學證法1對于正數(shù)a,b,有abbaabbaabbaba????????????220202)(證一證:證法2:要證只要證
2025-08-05 09:03
【總結】
2024-11-11 08:36
【總結】一、知識回顧:由某類事物的部分對象具有某些特征,推出該類事物的全部對象都具有這些特征的推理,或者由個別事實概栝出一般結論的推理,稱為歸納推理.(簡稱歸納)2、類比推理:1、歸納推理:由兩類對象具有某些類似特征和其中一類對象的某些已知特征,推出另一類對象也具有這些特征的推理稱為類比推理(簡稱類比
2024-11-18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