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工財務決算審計工作,確保審計工作質量。根據(jù)水利部《水利工程。定要求,特制訂本審計方案。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步加強和規(guī)范內部審計工作的通知》;(八)合同協(xié)議、委托書及會議紀要;(九)合同約定的定額、費用標準及相關配套文件;術核定及現(xiàn)場簽證資料、材料認質認價簽證單等)。力量進行審計或委托具有專業(yè)審計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進行審計,3.完工后出具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報告。1.審計完成后出具造價審核報告;實物等是否相符;2.審查項目各項費用支出是否合理、合規(guī);等違規(guī)違紀問題;4.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情況審計;6.項目建設收入審計;7.項目結余資金審計;費標準、下浮比例等。否有重大差異。。是否重新簽訂施工。新簽合同條款與原合同比較有無重大變化,特別是對工程造。價(單價)作重點關注,并列出最終對工程總造價的影響。的主要原因及有無合同約定,作重點關注。(五)工程變更資料、現(xiàn)場簽證手續(xù)是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