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設工程施工質量,降低工程成本。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集團所有承接工程。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隊伍。年已完工程業(yè)績及證明材料、財務狀況及證明材料。伍按工程所屬分別在各項目經理部報名。條件合格的隊伍可參加投標。施工項目的指導單價。核后的價格即為對外包勞務隊伍簽訂合同的最高限價。合同簽訂后報項目部成本管理部備案。金:合同額在100萬以下交納合同金額的5%,待該隊伍實際完成工程總量的50%時,扣留。證金待完成工程總量的80%時返還。項目部有關部門不定期檢查實施情況,項目部外包勞務隊伍管理小組統一制定。監(jiān)理、項目部要求的,項目部將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滿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堅決予以辭退。第十九條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