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xiāng)。此之謂失其本心。文章闡述了“義重于生”、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故雖有名馬,祇辱于奴。隸人之手,駢死于槽櫪之間,不以千里稱也。馬之千里者,一食或盡粟一石。乃放老馬而隨之,遂得道。陰,蟻壤一寸而仞有水。以管仲之圣而隰朋之智,至其所不知,不難師。批,日必了此功課為佳。這一舉動,側(cè)面表現(xiàn)了呂蒙讀書后才略的驚人長進;乙文則指出讀書可以傳承“詩禮”家風,見利忘義,茍且偷生的行徑是不可取的。“亦不肯以明日有事,今日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