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本合同段合同工期為334日歷天。招標人要求施工總工期不長于334日歷天,從計劃開工日期開始計算達到軌通的工期不長于196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07年1月1日,計劃軌通日期2007年7月15日,計劃完工日期2007年11月30日。①2006年8月中標方進行鋪軌基地建設;②2007年1月1日提交鋪軌工作面,中標方開始鋪軌工程;⑶第二階段臨管運輸截止時間為2007年12月31日。接到中標通知后,按照業(yè)主對施工工期的要求,及時組織人員進場,進行前期線路調查,編制并上報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組織配合基標測量單位進行基標測設,并對成型基標進行復核測量。從全線軌道工程竣工驗收完成時間開始,到2007年12月31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