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組的安全、經濟運行,特制定本辦法。配合檢修部做好消缺的各項措施,為消缺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安全保障。第五條檢修部負責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缺陷的消除工作。第六條策劃部負責設備缺陷的考核及統(tǒng)計工作。對消缺情況進行監(jiān)督,同時,根據本辦法要求于5日前提出上個。月的考核意見報廠分管領導批準后在月度綜合獎考核。在的缺陷和隱患,確保缺陷的及時發(fā)現與處理。行部人員負責登錄。經運行部相關人員審核后流轉至檢修部相關人員進行檢修審核。計算機上錄入缺陷所屬班組及相關內容后簽發(fā)檢修“工單”流轉至檢修部各班組。主任簽注意見并將此類缺陷轉為“待處理”缺陷。備處理條件,專工應及時安排處理。修結束”到“終結”的驗收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24小時為“不及時”。統(tǒng)計,但仍列入消除率的統(tǒng)計。核,不及時的缺陷每條扣信息中心10元,硬件原因造成的不考核。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實行。未盡事宜由廠部決定。